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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堂哥婚礼上社死了。
大几千买的长裙,被凳子上的细钉生生扯出一个洞。
恰巧在很尴尬的部位。
伴郎前男友脱了外套披我身上。
我抬着头问他:“刚刚打招呼不还视而不见吗?”
话毕,这该死的又把外套抽了回去。
我:……
和孟嘉南已经分手半年。
当时闹的很难堪,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。
堂哥的婚礼,我知道他会来,找了各种借口推脱,堂哥一句话把我定到原地“别的事儿不管,哥的人生大事你总得参与吧。”
于是,我狠狠心置办了一身战袍,趾高气扬地来了。
可实在耐不住这酒店的凳子质量差啊。
我尿急准备猫着腰去解决一下生理问题,起得太快,裙子不知道挂到哪里,令我的速度稍稍受阻。
可来不及了,我清晰地听到布料清脆的撕扯声,仿佛是我升天的亡音。
空调冷气给的太足,那凉意现在顺着我臀部那巴掌大的洞疯狂往我衣服里钻,我的心瞬间凉个透彻。
下意识伸手捂住。
见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正交换戒指的新人身上,我松了口气,准备趁人不备遁走。
突然从撒满花瓣的红毯上窜下来一个人影,朝我奔来。
这下,众人的焦点转移了。
众目睽睽。
我那前男友脱下外套,披在了手仍放在臀部,有点搔首弄姿嫌疑的我身上。
本世纪最轰轰烈烈的社死,出现了。
我尴尬地僵在原地。
司仪反应过来轻咳一声,又三言两语将众人注意力拉回。
我拽着孟嘉南,趁机快步走到无人的死角。
转头看向他。
半年不见,他头发剪更短了,寸头直立,像一把尖锐的刀。
他不是标准的帅哥,但是骨相极佳。
额头饱满,眉眼尖锐,不笑的时候给人一种很凶很酷的感觉。但他笑起来的时候,会有两个可爱的酒窝。
但他好像又消瘦了点,脸上的肉更少了。
外套下的背脊稍弯,清晰的蝴蝶骨仿佛振翅欲飞。
我抬头问他:“刚刚打招呼不还对我视而不见吗?”
刚进酒店时不小心还是和孟嘉南对上了眼,我干巴巴跟他说了嗨,他冷漠转头理都不理。
我还忍不住扒拉手机和闺蜜吐槽,“孟嘉南这人格局太小!”